之前一直有消息传,
说以前没有缴纳社保的,
今后将面临追缴?
但是现在可以更加明确告诉大家,
社保不追缴!但是今后按实际情况缴纳社保。
重磅消息:人社部办公厅发文
要求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
不过各企业也不能因为不追缴社保就可以不缴社保,必须提醒各企业负责人,之前的社保不追缴,但是现在和以后都必须缴满社保,不然将重罚,人社部已经通知清楚了。
划重点
1.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稳过渡到税务局管理,1月1日前社保不做追缴。
2.官方不追缴不代表员工的利益不受保护,员工仍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3.2019年1月1日后社保必然会严格稽查,依托金税三期和金保二期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。
4.今后放管服的趋势是建立自查自纠平台,对个人或企业的管理依托于司法体系、信用体系三位一体的生态型系统。今后政府的重点以服务为主,以查代管的模式,减税减得少,查税查得严将是今后的主旋律。
距离新社保实施还剩不到2个月,
下面这些有关社保问题企业需要注意!
今天起,企业的这些行为视为违规
一、不全员交社保
(1)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;
(2)挂“羊头”交社保。一些城市宽容征收法是:一个公司至少得有一个人买社保,以前就算你过了。现在也会逐步规范起来。
二、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
建筑施工、劳务派遣、物业安保这几类企业,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,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制作工资表虚增成本(那怎么和社保比对得上?),绝对是重点检查名单!
三、拒保欠保
这属于比较恶劣的。但是和你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机关,惩治方法很多:降你的纳税信用评级,限制领购发票、限制开票…你不申报社保,可以给你核定;你欠缴社保,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
逾期不缴纳的,将会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%。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。
四、统一按最低标准交社保
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,每个地方不同,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。
工资<下限,按下限基数交下限<工资<上限,按实际工资交工资>上限,按上限基数交
所以,如果不是按这原理交社保的,都是不合规的,将要被规范。
说完企业
我们说一下个人社保补缴是怎么回事
根据政策,明年起,
或只有这3类人可以一次补缴!
所以说不管企业还是个人,
社保问题都需要重视起来!
1、退休养老条件与社保补缴条件
想退休养老按月领取养老金是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:
(一)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,现行退休年纪是“男年满60周岁,女工人年满50周岁,女干部年满55周岁”;
(二)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。
而很多人在离职换工作、换城市生活时导致社保断缴,缴纳年限不足,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,进行补缴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。按照现行规定:
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,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,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滞纳金计算公式:
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×欠缴天数×万分之五=滞纳金
当然,在实际执行中,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,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,但是,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,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。
2、一次性补缴难度增加
明年起,或将只有这三类人能一次性补缴
很多人退休前考虑一次性补缴,但显然国家新出的社保政策增加了一次性补缴的难度:
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,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,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;
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,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,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,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,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,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3类人在社保新规下依然可以一次补缴社保:
(1)本地户籍,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;
(2)本地户籍,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;
(3)本地城镇户籍,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、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,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。
不过,从2019年1月1日开始,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,这意味着以后企业会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,以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,同时也意味着社保补缴将越来越严格。
社保补缴方式
其实针对不同的交费人群,补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,主要有两类人:有工作单位的人和灵活就业的人:
(1)自行办理:关于自由职业者,说的通俗点为“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”,则可以用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,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。
(2) 单位交纳:单位职工2019年补缴社保怎么补,其实完全可以参考2019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,也就是说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,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参保即可。
你公司给你缴纳社保了么?
赶紧提醒身边的朋友们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