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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18年1月1日起,北海新区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医保,即...
浏览:15991    刷新:2017-11-24 11:14

    从2018年1月1日起,北海新区城乡居民实行免费医保(马山子镇户籍的城乡居民),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免除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。在免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基础上,免除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购买作业本、校服及乘坐校车的费用;免除群众乘坐区内公交费用,实行北海区内公交线路全免费政策。这是该区实施的“三个免除”,降低该区群众“保险、上学、出行”生活成本。

     实施“两个全覆盖”,该区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,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缴纳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;中小学(含幼儿园)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,为学生每年缴纳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,增强群众康寿保障能力。 

    实施“一个提高”,提高医疗报销比例,户籍在北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特困人员住院,通过居民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,个人自付部分合规费用按90%的比例实施救助,年救助封顶线13万元;户籍在北海的普通居民住院,单次住院通过居民医保报销后,个人自付合规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按80%比例实施再报销,年报销封顶线13万元,解决群众因病致贫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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